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委员团及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第6条)
任期:2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委任名单:
赵汉铿赵崇坚曹永昌霍有华李坤威孙颂强黄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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