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他注册当日起计。注册建筑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至 28 天的期间内,申请将注册续期。
请网上填妥申请注册续期表格。注册建筑师亦可下载申请表格 (ARB 表格 2 或 ARB表格3),填妥申请表后连同所需费用,亲身交回或邮寄往建筑师注册管理局。
若有需要,本局秘书处将与你联络以取得进一步的资料。
《建筑师注册条例》下「不同资格类别的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续期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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