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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师注册条例》(第408章),香港建筑师学会委任以下会员为2022-2024年新一届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成员
2022-05-27 建筑师注册管理局通告编号.:09/2022

根据《建筑师注册条例》(第408章),香港建筑师学会委任以下会员为

2022-2024年新一届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成员

依照《建筑师注册条例》第4(1) 和4(3)条,香港建筑师学会理事会委任以下10位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按照英文姓名进行排序)为新一届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成员,任期为2年。

1) 陈沐文建筑师 首次委任
2) 张广扬建筑师 再次委任
3) 何建威建筑师 首次委任
4) 刘文君建筑师 首次委任
5) 李亮聪建筑师 首次委任
6) 李少颖建筑师 再次委任
7) 梁杰文建筑师 再次委任
8) 苏晴建筑师 再次委任
9) 谭国治建筑师 再次委任
10) 余烽立建筑师 首次委任

根据《建筑师注册管理条例》第4(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的何英杰工程师将与上述人士一同成为新一届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成员,并已于2022年5月17日正式履新。

请点击政府刊登的宪报公告: 中文版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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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注册条例》 ( 第 408 章 )

4. 管理局的组织 (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 —— 见 1999 年第 57 号第 3 条 )

(1) 现设立一个名为 “ 建筑师注册管理局 ” 的机构,管理局是 一个永久延续的法团,并有法团印章。

(2) 管理局由理事会委任的 10 名成员组成,除此以外并可包括一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成员。

(3) 行政长官须在宪报公布根据本条所作出的每项委任。

(4) 由理事会委任的管理局成员须是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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