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员团及委员会之委任
岩土工程师注册事务委员会委员团及岩土工程师注册事务委员会 (建筑物条例(第3章)第5条)
任期:2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委任名单:
曹永昌
邓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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